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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位于重庆市长寿区的(重庆市春鹏预应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寿春鹏公司)内从事拉丝、捻股操作工工作,至2025年8月10日贵公司安排我们到关联公司位于江津区(重庆市春鹏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春鹏公司)从事相同工作(支援)。我们四人服从安排,到江津春鹏公司工作至2025 年8月30日,江津春鹏公司生产部杜部长通知我们四人回长春春鹏公司工作。我们四人回到长寿春鹏公司后,贵公司一直不给我们提供工作岗位至今

劳动争议重庆市2025-09-10 08:57:0417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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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3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10 08:57:4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调你们去江津支援后又不提供工作岗位,这可能构成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你们可先和公司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要求提供岗位继续工作。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调岗通知等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工作岗位,若因此离职还可主张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9-10 09:01: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10 09:07: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长寿春鹏公司安排员工到关联公司支援后,未给返回的员工提供工作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相关规定,员工可要求公司恢复工作岗位或依法主张相应赔偿。
    回复于 2025-09-10 11:09:0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没有提供工作岗位,工资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不发工资,可以主张被迫离职仲裁
    回复于 2025-09-10 11:22: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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