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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需要停休,但前一天未提醒和做出响应的停休单。第二天休息早上打电话说去加班,当事人未去加班,也未接电话。(后续公司以此理由开除,调动或者罚款,我们有和依据反驳,诉讼)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6-27 15:25:2013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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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仅因单次未加班就作出开除或罚款处罚,缺乏合理性与制度依据,你可以主张处罚无效。反驳诉讼的核心依据是:需先确认公司是否将该情形明确规定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的违纪条款,且你的行为未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6-27 15:26: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解决方案: 一是看公司的停休规定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明确的提前通知义务以及未通知的后果等条款,如果规定本身不合理或者存在漏洞,可以作为反驳的依据。 二是对于当事人未接电话这一情况,要分析是否存在合理原因,比如信号不好、手机没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果有合理解释,可以向公司说明情况。 三是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进行开除、调动或罚款等处罚,要看这些处罚是否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法律法规,如果处罚过重或者没有依据,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27 15:31:15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149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回复于 2026-06-27 15:42: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2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27 18:10:5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3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请你详细说下你要咨询的法律问题,以便为你提供更好的服务。
    回复于 2026-06-28 07:44: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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