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24年10月28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截止到1月28日,但遇到过年,年前没有走完试用期转正审批流程,年后2月17日完成审批,审批结果试用期不合格,以试用期不合格理由辞退员工,此举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哪些地方不合规,需要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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