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已经跟公司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已盖公章,注明赔偿发放约定日期),但是公司说要走一下公司的离职流程,要签署离职清单并在辞职信上签字,说离职清单跟辞职信是一体的模板,辞职信写的是个人原因,签了以后公司收到才会给离职证明,请问辞职信能不能签?签了会不会影响赔偿金跟失业金申领? 谢谢。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31 00:21:07135*****874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不建议签辞职信。签了写个人原因的辞职信,可能被认定主动离职,影响赔偿金主张和失业金申领。公司已签协商解除协议且约定赔偿,走流程要合理,不应以签辞职信为给离职证明前提。可和公司说明已协商解除,无需再签辞职信。若公司坚持,可向劳动监察反映,按协商协议履行。
    回复于 2025-08-31 00:27:4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协议明确了支付赔偿,签署其他的不影响。但是签了主动离职,失业金肯定领不了。
    回复于 2025-08-31 01:31:2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辞职信最好不要签。因为签了个人原因的辞职信,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从而影响失业金的申领。至于赔偿金,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已明确赔偿发放日期等事项,理论上签个人原因辞职信一般不影响其发放,但可能存在公司以此为由反悔的风险,建议与公司沟通,以合理理由拒绝签署或要求修改为与协商一致解除相符
    回复于 2025-08-31 08:38:1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31 14:34:41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