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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缴纳的社保,从个人工资里全部扣除了,合理吗??是否可以申请要回社保公司应该缴纳的费用,公司全额扣除个人工资里缴纳的社保费用。另外,公司把社保断了,显示我们个人离职原因等问题,我们员工没有自行离职,等问题,如何解决。。。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5-08-15 18:33:0913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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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把社保费用全从个人工资扣不合理,社保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可与公司协商要回公司应缴部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无故断社保还显示员工个人离职,员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8-15 18:37:1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2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于 2025-08-15 18:49:3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将应缴纳的社保全部从个人工资里扣除不合理,这是违法行为,员工可要求公司返还多扣费用,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公司断缴社保且显示员工个人离职的情况,若员工未自行离职,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恢复社保缴纳并更正离职原因,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8-16 10:01: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6 11:34: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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