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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给个人老板干了半个月活,现在活干完半年了一直不给结工钱,昨天甚至发微信说他钱有的是让我们起诉他,不起诉就不给钱,我们现在知道这个人姓名电话,住址,不知道身份证号,应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2025-08-11 10:46:0215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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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直接起诉对方,一般不需要身份证号也可以
    回复于 2025-08-11 10:46:3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1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付款
    回复于 2025-08-11 10:54:0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1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找律师调取对方的什么信息
    回复于 2025-08-11 10:56:2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即便不知道老板的身份证号,也可以起诉追讨工资。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并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调查令查询老板的身份证号。同时,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 12333 维权热线寻求帮助。
    回复于 2025-08-11 12:22:4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1 14:24:1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不知道老板身份证号,也能起诉。先收集能证明你对象干活及工钱约定的证据,像聊天记录、工作成果、证人证言等。接着写好起诉状,把老板姓名、电话、住址写上,去老板住所地或干活地法院起诉。即便老板说有钱让起诉,也别怕,法律会保障权益,起诉能强制他支付工钱。
    回复于 2025-08-11 15:11: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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