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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某公司,公司以未满服务期为由要求我全部退还安家费,声称公司内部有规章,且面试之前发的招聘文件已告知。但我从未签过任何协议,也并不知道安家费需要全额退还,同时安家费以工资为备注发放。因此我主张按已服务年限为比例折算退还,但公司要求我全额退还,并且要仲裁我。请问我的胜率大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4-24 01:13:2518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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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6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从法律角度讲,公司要求全额退还安家费,需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依据。你提到未签协议且不知情,这是关键点。 2. 安家费以工资备注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性质认定,若无明确约定其退还条件,公司要求全额退还缺乏充分依据。 3. 建议你先与公司协商,争取按服务年限比例退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阐述上述理由,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6-04-24 01:16:1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4-24 01:20:00

      我已经向公司协商,公司坚持要走劳动仲裁要求我全部返还,请问最后仲裁庭会怎么判?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4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的胜率很大,公司无权要求全额退还安家费,你按已服务年限比例折算退还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于 2026-04-24 01:20:0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24 15:48: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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