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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地广州市番禺区,请教一下,被总公司开会口头通知全员解辞而且是10年老员工,目前没有收到书面辞退通知,已要求所有人与总公司的人进行交接,分公司准备倒闭,员工如何追赔偿?分公司是贸易公司,总公司昨天已经把分公司最高负责人解辞。让员工断去联系,总公司与分公司独立两间公司,股东是一样。请问如何追讨赔偿?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11-24 13:14:2418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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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3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单位违法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N赔偿。
    回复于 2025-11-24 13:16:3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明确拒绝,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回复于 2025-11-24 13:23:49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33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公司如果走破产未支付的工资需要进行债权申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走破产程勋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公司违法辞退的证据,纸质通知,线上通知,录音或者聊天记录都可以,单位不表态的先考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5-11-24 13:31:47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2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收集上班期间的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后续考虑申请仲裁维权,你这边是和哪个公司签的合同呢?
    回复于 2025-11-24 14:18:3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24 16:07: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通常由总公司承担。员工可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的证据,与总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总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可要求支付代通知金。
    回复于 2025-11-24 17:18:1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尽管没收到书面辞退通知,但口头通知和解交工作可留作证据。因是总公司辞退,虽分公司独立但股东相同,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10 年工龄应补偿 10 个月工资。可先和总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工作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11-27 23:14: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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