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饮公司工作,1号的时候,我问我们的经理这个月国庆节和中秋节,一共有几天假,几天的额外3倍工资?经理跟我说,没有三倍工资只有七天假,然后2号下班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已经上班两天了)我给他发了关于劳动法里法定节假日上班期间三倍工资还有休息日加班2倍工资的规定,然后他不承认劳动法,开始转移话题说不是不让休假是调休,最后就叫我3号开始我休四天公休然后去找店长(他没有向我说明清楚休假期间是否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我现在是应该休假,还是3号继续去打卡上班收集证据?(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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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4993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律规定,2025年国庆节和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其中10月1日、2日、3日、6日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且不能以调休代替 。10月4日、5日、7日、8日为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调休,若不能调休则应支付2倍工资 。 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休假,但如果担心权益受损,继续上班打卡收集证据是更稳妥的选择。回复于 2025-10-03 01:01: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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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10-03 01:07:17
那我明天去上班,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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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10-03 01:08:33
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打卡记录、工作证、与经理沟通加班事宜的聊天记录或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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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01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0-03 22:15: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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