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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名字更换法人,中间让员工签了自愿离职手续,让员工入职新公司,签新合同,员工当时没看清稀里糊涂就签字了,第二天就跟公司说要求更改,现在公司说已经上传审核改不了了,请问员工该怎么做?怎么补救?怎么做才能够延续社保工龄?

劳动争议湖南省-郴州市2025-09-29 23:38:3415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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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除了争取把签字的东西拿回来,没别的办法
    回复于 2025-09-29 23:46:1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这个就对你是有约束力的
    回复于 2025-09-30 08:36: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说明签字是因没看清并非真实意愿,争取重新签订协议;若协商不成,若能证明签字时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等情形,可在 1 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离职手续。同时,要求新公司依据原社保缴费记录接续社保工龄,确保社保缴纳无缝衔接,以延续工龄。
    回复于 2025-09-30 10:34:4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30 11:24: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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