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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在沈阳市餐饮店由于老板辱骂。克扣工资我选择离职。然后我的法定假日三倍工资补给我。我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以后。原单位领导做了笔录。不承认。然后监察大队把案件移交到劳动仲裁。我需要怎么申请我的权益

劳动争议辽宁省-沈阳市2025-07-24 10:39:2615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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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46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一对一咨询我,给予仲裁指导
    回复于 2025-07-24 10:41:1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走仲裁程序了吗?积极诉讼
    回复于 2025-07-24 10:41: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要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还有能证明法定假日上班及老板克扣工资、辱骂你的证据。接着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明确仲裁请求,比如支付法定假日三倍工资、克扣的工资等。之后把申请书和证据材料提交给劳动仲裁委。仲裁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实,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7-24 10:46:2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工资补给你了,你的诉求是什么呢?
    回复于 2025-07-24 10:54:17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直接按劳动仲裁案件流程处理
    回复于 2025-07-24 11:04:4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4 15:37: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准备好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克扣情况的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沈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主张老板支付克扣工资及法定假日三倍工资等权益。
    回复于 2025-07-24 17:32: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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