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24年3月入职,在宁波,产假半年马上结束,本来下周一(7月22日)就要上班了,哺乳期是到2026年1月18日,但7月14日老板和我说公司业务不好,且现有人员已足够,让我走离职手续,不想给赔偿,所以想问下: 1、我需要怎么处理? 2、按相关规定应该怎么赔偿,正常应该有哪些赔偿? 3、产假期间公司只发剩余津贴,不给发工资,赔偿基数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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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29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7-16 11:30: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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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要扣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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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24年3月入职,在宁波,产假半年马上结束,本来下周一(7月22日)就要上班了,哺乳期是到2026年1月18日,但7月14日老板和我说公司业务不好,且现有人员已足够,让我走离职手续,不想给赔偿,所以想问下: 1、我需要怎么处理? 2、按相关规定应该怎么赔偿,正常应该有哪些赔偿? 3、产假期间公司只发剩余津贴,不给发工资,赔偿基数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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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还有一千800元的工资没有结算,已经一年多了。之前还会断断续续给点,现在都联系不到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