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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去外省,自己不想去,属于外包,有没有赔偿,入职的时候签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还有个辞职报告。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16 10:56:5913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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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56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建议诉讼
    回复于 2025-07-16 10:59: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5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看合同约定。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通常公司搬迁无补偿。签劳动合同,公司搬外省属重大变更,你不愿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签劳务协议,一般依协议定,没约定大概率无补偿。辞职报告若已交且写明自愿离职,可能难获补偿。你可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7-16 11:01:53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74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吗!
    回复于 2025-07-16 11:03:52 咨询他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24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详细描述你的问题
    回复于 2025-07-16 11:10:5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4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去的话,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7-16 11:12:4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6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辞职报告是什么内容???
    回复于 2025-07-16 11:25: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5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6 11:38: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实际为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双方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实际是全日制用工,公司搬迁至外省属于劳动合同重大变更,若与公司协商变更合同不成,员工辞职,公司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所签劳务协议明确约定了相关赔偿情形,可按协议执行。另外,若辞职报告表明是员工主动辞职且无公司违法情形,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回复于 2025-07-16 20:38: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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