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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杭州一家个体餐饮店工作,老板重庆忠县人,法人也是重庆忠县人,我们从2025年4月13号餐厅开业-2025年6月2号餐厅倒闭在这家餐厅工作,倒闭后老板一直未支付员工工资。目前欠员工工资大约6万多元,我们在杭州申请劳动仲裁,也在当地派出所及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报案备案,根据劳动仲裁要求提交了证据,因为餐厅不算很正规,未签订劳动合同,餐厅实际关门取证艰难等原因未能立案仲裁,当地劳动部门要求我们通过法院起诉,但需要到被告人户籍所在地起诉,我们员工大多都是来自重庆贵州安徽等地,请问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走哪些程序?谢谢!

劳动争议重庆市2025-06-29 21:15:02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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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要具体分析证据,你可以发我查看,你有对方拖欠工资的证据,对方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回复于 2025-06-29 21:17:1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要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你们在餐厅工作及工资情况的材料,还有你们的身份证、老板身份信息。然后写好起诉状,去老板户籍所在地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等法院通知开庭,庭审中积极举证,最后等判决结果,若胜诉老板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5-06-30 02:45:2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30 13:40: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们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撰写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等内容的起诉状。然后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重庆忠县法院,通过现场或网上立案的方式提交材料,法院立案审查通过后缴纳诉讼费,后续按法院通知参与送达、答辩、庭审等环节。
    回复于 2025-06-30 15:14: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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