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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公司搬迁,现公司在厦门翔安要搬回总部漳州,劳动合同有写工作地点,厦门市和漳州市,因为太远,影响到通勤,公司不协商补偿,被迫离职仲裁能拿到补偿吗

劳动争议福建省-厦门市2025-06-24 18:44:4615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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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https://www.tingsonglaw.com/ask/detail/2768721
    回复于 2025-06-24 18:48:5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6-24 21:34:24

      虽然合同写了工作地点包含漳州市,但公司搬迁导致通勤不便,影响了您的正常工作生活。您可以先和公司再好好协商补偿的事儿。要是公司还是不协商补偿,您被迫离职去仲裁,有机会拿到补偿。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搬迁对您造成的影响,然后去申请仲裁,让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3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写了地点可能不能拿到
    回复于 2025-06-24 19:05:20 咨询他
  • 陈敏律师
    月帮助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能证实你说的情况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前要做的就是搜集仲裁的证据,建议详细沟通提出方案
    回复于 2025-06-24 19:17:0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6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正常来说这属于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有机会主张赔偿
    回复于 2025-06-24 19:22: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5 12:06:49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63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如果一开始公司就约定了两地是工作地,在搬迁后薪资待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能拿到补偿的可能性比较小。
    回复于 2025-06-25 14:31: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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