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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天然气场站输气工,我有工资方面的事咨询 我这阵子发现工资发的不太对于是翻了翻去年10月份的工资条我是123号上的班,应出勤21天,我们是两白两夜歇两天的轮班制,我的基础工资是2200然后福利啥的加起来是3050 然后会计算123号的工资是按3050/22*2*3算的我问他他说出勤给人们多算一天然后3050里包含一倍所以按*2算的

劳动争议河北省-保定市2025-06-05 22:06:1515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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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得确认公司“出勤多算一天”的规定有无书面制度或明确告知。若没有,这样计算工资不合理。正常应按 3050/21 来算日工资。你可先和公司友好沟通,指出计算错误,要求按正确方式重新核算补发工资。若沟通不成,可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6-05 22:11:4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月计薪天数通常为 21.75 天。你应发工资可能更适合按(基础工资 + 福利)÷21.75× 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会计按 3050/2223 的算法缺乏法律依据。
    回复于 2025-06-06 10:38:0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6 11:59: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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