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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绩效工资按天给,去除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

劳动争议河北省-唐山市2025-06-03 12:38:101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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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2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哺乳时间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06-03 12:40:4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0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绩效工资按天给并去除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合理。绩效工资应按正常出勤考核。解决方案是与单位沟通,指出法律规定,要求按完整出勤时间核算绩效工资。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6-03 12:43: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3 12:43:1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每天的 1 小时哺乳时间应视为出勤,用人单位不得因这 1 小时而克扣绩效工资,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06-03 15:13:4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6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不合法
    回复于 2025-06-03 18:15: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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