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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父亲62岁 在工地施工中 两根手指受伤 肌腱断裂 工作地点是给医院施工 受伤以后直接医院治疗 没有任何手续 病历 手术后肌腱没有接上 事后中间包工头给2000作为补偿 在医院治疗七天以后 家里才知道 我们找包工头他说有保险 以后可以配合 但是我们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 怕包工头不承认或者以后反悔 我们现在需要做些什么 应该怎么办 才能获得治疗和赔偿

劳动争议辽宁省-铁岭市2025-05-30 21:31:5615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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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已到退休年龄,查看是否有团体意外险?
    回复于 2025-05-30 21:37:14 咨询他
  • 王冰馨律师
    月帮助0
    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起诉处理,需要认定工伤,做伤残鉴定
    回复于 2025-05-30 21:41:2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收集能证明你父亲在工地受伤的证据,比如工友证言、工地监控、与包工头的聊天记录等。保留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资料。找包工头时,进行录音,确认他承认你父亲受伤及有保险的事。若包工头不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根据认定结果,和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回复于 2025-05-30 21:56:4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尽量通过录音和聊天记录还固定雇佣关系和在工地受伤的事实
    回复于 2025-05-30 22:54: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当务之急是收集证据,如寻找目击工友作证、查看工地监控、保留与包工头的通话记录等,同时补全医疗病历等资料,再与包工头或施工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5-31 09:57: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5-31 11:40: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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