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是打暑假工的,老板没有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表明做错要扣工资,我做了20天,老板没有提前和我们说被辞,是5月10号当天上班被辞职的,说15号来拿工资,等到15号又说没钱21号拿工资,21号又说不在月底拿工资,我说一直拖要拖到什么时候,能不能给工资不能给我打12333了,老板说那你告了再发工资,后面协商了许久说月底发工资,但要扣你们在上班期间出的错,我该怎么办啊,我给老板发微信也不回,也协商了两次,给劳动局打了电话都不管用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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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26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申请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不同级别赔偿标准不一样。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应有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5-31 11:41:33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5-31 11:41:3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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