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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徐州大润发超市里面卖水果区的员工。捡水果的时候没有捡到草莓,导致草莓区有坏果。然后顾客自己买的时候,是可以看到有坏的,她买了。买了之后说是孩子吃坏肚子了,要我赔偿1000元。我该出这个钱吗?责任在我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徐州市2025-04-27 18:50:5818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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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59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肯定是由超市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客户是在超市购买的物品。作为水果区的员工,如果没有及时检出坏果,存在一定的过错,但不应当全额赔付,按过错责任承担赔偿。
    回复于 2025-04-27 18:53: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4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超市需对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虽然员工有疏忽,但顾客能看到坏果仍购买,也需承担一定责任。如果顾客能证明孩子吃坏肚子是因食用了购买的坏草莓,超市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员工通常不直接对顾客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超市承担责任后,根据内部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理。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7 18:57: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顾客需证明孩子吃坏肚子是因在超市买的坏草莓导致,若无法证明,你无需担责。若能证明,超市有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责任一般在超市,而非你个人。你可让顾客找超市协商,由超市处理赔偿事宜,若超市让你承担,不合理。你不用直接给顾客钱,让超市与顾客对接解决。
    回复于 2025-05-05 13:02: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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