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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4月入职现在的公司担任财务职位,期间公司购买社保按照深圳市最低标准购买,一直到2021年7月,公司因为老板自身的问题导致被海关稽查涉案,老板于2022年收监,在这期间,我因为是公司的老员工,被海关采取了取保候审2次,公司业务正常由我这边处理,并配合海关取证,公司一直在给予发放工资,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知我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目前在职,但是没有天天坐班,偶尔去办公室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正常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公积金,工资前期有对公账户发放,后期即2021年7月出事之后公司对公账户被海关冻结使用,用的是老板外甥女卡号发放,现在应该怎么要求公司履行劳动法赔偿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04-16 21:34:1313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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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你可要求赔偿。首先,没签劳动合同,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可主张双倍工资。其次,公司按最低标准缴社保不合法,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再次,公司违法解除,应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赔偿金,你工作近9年,约18个月工资。工资以近12个月平均工资算,对公账户及老板外甥女卡号发放都算证据,可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16 21:38: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同时,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差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16 21:42: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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