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要搬迁到北京市东城区,比原公司地址远7.8公里,但上班通勤时间由1.5小时变为2小时,22.6公里变为29.4公里,通勤距离实在过长,原劳动合同有写公司可以变更公司地址,如果提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n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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