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在广告公司上班(规模在10人以下),在安装广告的时候,被第三方物流公司员工开的叉车碰倒了我家人正在工作的脚手架,导致我家人从三层脚手架(大概4米多)掉下来了,完成了我家人腰部压缩性骨折和脚部跟骨粉碎性骨折。后续叉车司机支付了目前医院部分费用(5-6千)叉车司机自述叉车没有保险,也只有他们个人意外险,他们公司老板称让其员工自行负责。目前叉车司机让我们联系他们公司老板让其也支付部分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处理方式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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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您家人的受伤是由于第三方物流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的,因此主要责任应由该员工的用人单位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物流公司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尽管叉车司机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责任已经全部承担。物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整个事故负责,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如果物流公司试图将责任推给员工个人,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回复于 2025-04-09 16:35:14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09 16:35:29
建议您确保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医疗记录和费用收据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事故的发生和责任归属。正式联系物流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如律师函)来正式提出赔偿要求,明确列出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果您的家人在广告公司工作,此次事故可能也构成工伤。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如果物流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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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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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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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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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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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班之后回去几个小时突然脑溢血算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