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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在诊所上班,老板在我去试用时提的条件是试用期4000一个月,提供中午和下午的餐食但当时未告知需要一顿饭算15元,,不包住,没有社保,试用期过了后,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员工正常提出离职,老板同意,但是工资以吃了饭为由,说扣除生活费,不给结算工资,算违法吗?在签劳动合同时,老板原本微信上说的签一年,未告知是签订两年,是在签了之后才说,并且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写乙方不可自行解除执业合同是合法的吗我该用什么方式,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重庆市2025-03-18 14:53:4017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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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购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社保局那边投诉举报。提供相应的证据,可以强行划扣。公司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3-18 14:54: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3-18 15:41: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与约定不符,若能证明约定,可协商更正;合同中限制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的条款违法,劳动者有法定解除权。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8 15:59:4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0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老板做法违法。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合同中限制乙方解除合同的条款一般无效。
    回复于 2025-03-19 13:54: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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