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职一年零一个月,公司以经营问题要求我调岗(一个岗位是异地,一个岗位是需要出差,与我原岗位性质完全不同)我不同意,然后公司以劳动法第40条第3款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给我下发了解除通知书(实则变相裁员),并要求30日后办理交接工作离职手续,并愿意支付1.5个月工资为补偿(也就是所谓的N补偿金),我不同意,公司已经通过邮寄方式给我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0日后要求我办离职),我目前还在在职,我要求公司赔偿我2N赔偿金!请问公司这样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2N赔偿金吗?如果打仲裁的话能赢吗?谢谢!!!!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本人2022年8月23日入职现公司,合同在9月23日转正后签署过一份,但只留给公司未给本人一份!2025年8月20日部门领导找我谈话,让我干到8月底走人,请问这个赔偿可以往2n谈吗?属于违法辞退吗?
-
劳动仲裁,结束,公司起诉我 1.给我要专项技术培训的费用(公司未花钱给我培训,就是店里的老员工带我几天学习上岗之前的注意事项,) 2.走的被迫离职,(因为公司未及时缴纳社保,未及时发放工资)公司要求我赔付由于我离职造成的损失. 请问律师这些合理吗
-
七年前去朋友那,朋友开了个烧烤店,在那干活,干了半年,因为发生点问题,不干了,朋友一直没给开工资,可以起诉他吗
-
23年年底到24年年底,公司未缴社保也未签合同,还让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25年年初至今公司已缴社保也签了有效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前没有缴社保没有签合同的情况可以赔偿吗?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呢?
-
上班十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申请仲裁的。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