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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给私人老板干活,通过介绍人过去的,工资是通过介绍人转的,没有直接和老板接触,9.28在上城区银泰门口干活的时候脚受伤,是Lisfranc骨折,做了手术,后期还要取钢针。属于人身损害、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受伤监控商场说只能有21天 已经过期没有了,手上有病历、医疗费票据,协商时的录音 老板承认可以给医药费,录音里没有提到双方姓名 知道老板的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今天去调解。调解的说我们不能直接起诉老板,说不是直接责任人,我没有证明在老板那里上班受伤的证据,没有老板安排工作的微信记录,想问一下这种能起诉老板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10-23 23:13:5215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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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8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可以起诉老板。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中,接受劳务方是老板,介绍人通常只是中间人,调解员说不能直接起诉并不准确。 2、病历、医疗费票据、录音可先用于立案。录音要保留原始载体,整理文字并说明双方身份,再补介绍人证言、转账记录、现场证人、报警记录、就医时陈述受伤经过等。 3、建议尽快起诉并申请伤残鉴定,注意三年诉讼时效。证据偏弱有败诉风险,可把介绍人列为证人,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
    回复于 2026-10-23 23:16: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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