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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起“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引发的国家赔偿案件(现处于复议准备阶段)。以下是我的核心案情、目前进展和主要诉求: 一、 基本案情与核心事实 1. 当事人身份:案发时 17 岁,未成年人,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2. 羁押事实: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国保刑事拘留,实际羁押时间长达 51 天。 3. 案件定性变更:刑事侦查后,案件未走到法院,而是转为行政处罚。徐汇分局作出了行政拘留 10 天的决定。 4. 折抵与执行情况:由于此前刑事拘留 51 天,行政拘留 10 天被完全折抵。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1 条(未成年且初犯),该行政拘留本身依法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10-23 04:43:5418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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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9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先调取刑拘决定书、释放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折抵材料,重点核对刑拘是否超过37天、转行政处罚后继续羁押有无依据。 2、向徐汇分局书面申请国家赔偿,主张超期羁押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不服或逾期不赔,30日内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3、复议中紧扣同一事实先刑后行、实际羁押51天与10天处罚不匹配,要求确认违法并赔偿,未成年初犯不执行行政拘留可作辅助理由。
    回复于 2026-10-23 04:49:33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709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复议阶段建议重点准备:1.调取刑事拘留决定书、释放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折抵材料,逐项核对刑拘是否超过法定期限、转为行政处罚后继续羁押有无法律依据;2.向作出羁押决定的机关书面申请国家赔偿,主张超期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对不予赔偿或逾期不赔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3.复议中紧扣同一事实先刑事后行政、实际羁押天数与处罚期限明显不匹配等要点,要求确认违法并赔偿;当事人未成年且系初犯、依法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等情节可作为辅助理由。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23 05:12: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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