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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咨询一下:俩人之前是恋爱关系,分手之后对方起诉我民间借贷,他起诉状写的是朋友说我向她借款两万七千多,但我根本没有向她借过钱。其中有一笔7月他主动转给我2000元,不联系了,过了两个月他自己在转账留言自己补上写的借款,我手里有聊天记录,对方之前说过分手之后钱不能再提。28号就要开庭了,请问怎么处理最好?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10-22 21:38:2513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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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1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民间借贷成立由对方举证,须证明借款合意和实际交付,仅有转账及事后单方备注不够。 2、你应整理聊天记录、转账流水,说明对方曾讲分手后钱不再提,两千元系其主动转账,备注是事后单方添加,不能证明借款。 3、开庭时明确不认可借款,要求对方逐笔说明款项原因,提交你的证据并申请本人到庭。 4、调解不要轻易认账,可表示人道协商但非借款。
    回复于 2026-10-22 21:40:2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74人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您好!民间借贷成立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须证明借款合意和实际交付,仅有转账记录及事后单方添加的备注不足以认定借款。建议您:1.整理并保存聊天记录、完整转账流水,说明对方曾表示分手后款项不再提起,2000元系其主动转账、备注为事后单方补写,不能证明借款合意;2.开庭时明确否认借款,要求对方逐笔说明款项性质与原因,提交您的证据并申请本人到庭质证;3.调解阶段不要轻易认账,可表达人道协商意愿,但坚持款项并非借款。欢迎预约张律师一对一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6-10-22 22:28: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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