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让我签一份《核心项目成员专项培养及服务期协议》,我想咨询几个关于协议是否合法的问题。 1. 关于违约金计算 “协议里写违约金是‘培训总投入 × 3’,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说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培训费,且只能按未履行比例分摊。这个‘×3’合法吗?” 2. 关于培训成本界定 “协议把培训期间的工资、社保、水电费、带教经理薪酬都算作‘培训投入’。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培训费只包括有凭证的直接支出,这样算合法吗?” 3. 关于培训性质 “我实际就是正常打卡、跟项目、老员工一对一带教,没有外部机构来专项培训。这能算法律上的‘专项培训’吗?公司能以此要我赔违约金吗?”
劳动争议河南省-郑州市2026-10-16 14:41:551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