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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毕业,通过校招进入一家私立医院工作,在入职前应医院要求花费500元在该院体检,入职后以我没有考取到资格证为由只签署了实习协议,并且说明不交五险,五险在考取到资格证后才交,实习协议中写明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为每月3200元,在上了14天班之后,被临时通知不符合医院发展的人才需求并且被辞退。请问该医院有什么违法行为,并且我维权的话应该争取哪些补偿

劳动争议甘肃省-酒泉市2026-07-08 08:59:3213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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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21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7-08 09:04:07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48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已实际提供劳动,医院应签劳动合同并缴社保,仅签实习协议规避法定义务违法。未缴社保、无正当理由辞退均属违法解除。可主张14天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及补缴社保。注意保留工牌、考勤、工资记录等证据,尽快向酒泉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6-07-08 10:01: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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