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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位孩子的父亲,我家二丫头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现在就读于青海民族大学体育系篮球队员。 事情要从5·1节说起,由固原市组织的村BA篮球引起的。5月4号~5月8号结束了在固原市体育馆男女级别的村BA比赛。我家二丫头代表的固原市原州区队赢得比赛第一名。原州区妇联主任又要我家二丫头参加大武口区举办的村BA女子组。结果去比赛还没打完第一场比赛把我家二丫头的脚骨折了。我家二丫头就以没参加完比赛告终,回到家休养一段时间不见快转。因为我家二丫头还是个在校大学生,5.1假期结束校方及教练催促返校。在这中间我们跟原州区妇联说过。原州区妇联工作人员以我家二丫头腿骨折是旧伤复发为理由推违。

劳动争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2026-06-23 03:11:5218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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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首先,你女儿在参加比赛过程中受伤,如果是在比赛组织方安排的活动范围内受伤,组织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组织方有义务保障参赛者的安全。 2. 对于原州区妇联以旧伤复发为由推诿的情况,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比赛现场的视频、照片,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证明你女儿是在此次比赛中受伤的。 3. 建议先和原州区妇联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支付医疗费用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体育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回复于 2026-06-23 03:15:1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3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请你详细说下你要咨询的法律问题,以便为你提供更好的服务。
    回复于 2026-06-23 07:44:2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5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的建议诉讼处理。
    回复于 2026-06-23 08:53: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原州区妇联作为赛事的组织者和安排方,对你家女儿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你方有证据证明骨折是本次比赛受伤导致,且对方推诿责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州区妇联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6-06-23 16:10: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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