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深圳龙岗坪地,光祥科技,本人是电工在光祥上班,设备部,电工有8个人,其中4个人,每天8小时,不让加班,。另外4个每天都让加班2-3小时,这样是违法的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6-06-16 09:40:24134*****224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加班时间有严格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公司强制部分员工加班而另一部分不加班,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这可能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决方案如下: 1. 你可以先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加班问题。 2. 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3.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16 09:43:15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0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加班需经员工同意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你们8名电工被分成两组执行不同工时制度,若未协商一致并书面约定,涉嫌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否则违反劳动法。建议保留考勤记录和工资条作为证据,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6-06-16 10:19:26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这是不违法的,加班是可以由公司自由安排的,
    回复于 2026-06-16 10:27: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4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16 10:50:27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