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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面临一个问题,因为项目运营原因,导致长时间亏损,指标要求长期不达标,但这些原因都不完全在我,现在甲方追责,公司已经决定把我给换掉,但目前未与我进行正式沟通,仅告知我可以下到一线岗位,或者停薪留职等待合适岗位。麻烦帮我分析一下后续如何应对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6-05 11:34:04187*****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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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面对这种情况,要保持冷静。公司目前的决定可能只是初步意向,还未正式沟通,你还有机会争取。其次,建议你主动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亏损原因和追责依据,同时表达自己对项目的贡献和遇到的困难,争取公司的理解。如果沟通无果,公司坚持换岗或停薪留职,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通知,明确岗位调整或停薪留职的具体条款,包括期限、待遇等,以便后续维权。如果公司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如未与你协商一致就强制调整岗位或停薪留职,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6-05 11:38:1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8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公司单方调岗或停薪留职需有充分依据并协商一致。若劳动合同未约定可随意调整岗位或薪资,现方案可能涉嫌违法变更合同。建议先书面要求公司明确调岗依据、新岗位职责及待遇,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如后续收到解除通知,注意审查理由是否合法,避免签收不利文件。
    回复于 2026-06-05 11:57:2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0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遇到的情况属于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条件,两种方案本质上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对岗位和薪酬约定的基本要求: 下到一线岗位属于调岗,你有权拒绝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调岗安排;停薪留职不发放薪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建议你继续在原岗位正常出勤,同时注意保存当前沟通记录、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等待公司给出正式书面安排后,再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6-06-05 15:38: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7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6-05 20:41: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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