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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劳务合同以不满三个月为由只发最低工资,工作26天,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如何解决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26-05-25 19:01:271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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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太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为由支付最低工资。如果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工资。 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5-25 19:03:20 咨询他
  • 张朝春律师
    月帮助62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是不合理的 。
    回复于 2026-05-25 19:22: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8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5-25 20:11: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3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不合理,劳务合同若明确约定了正常工作报酬,用人单位无权单方以工作不满三个月为由克扣工资仅发最低工资,你可以收集劳务合同、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约定补足工资差额。
    回复于 2026-05-25 20:45:5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49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6-05-25 21:09: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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