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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3月初入职该公司,担任课程研发岗位,第一年劳动合同已于今年3月初到期,但公司至今未与我续签。入职实习工资三千,谈的正式工资是三千三到三千六,入职后,公司直到6月份才开始为我缴纳社保,前三个月处于未缴状态,并且工资按照三千的工资发放。今年1月中旬至3月中旬,公司以没有活为由安排放假约两个月。返岗后,公司提出将课程研发部门与别的部门合并,我由课程研发岗位调整至所谓“综合岗”,实际工作内容与原岗位没有关系,我拒绝后,现在也不给我工作,我每天按时上班打卡,询问工作安排,公司法务跟我谈赔偿,我平均工资2200,我要求给我n+1,以及没给的转正工资,按三百算,但公司法务说,我要求转正工资不现实

劳动争议山东省-临沂市2026-05-19 16:58:2513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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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2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5-19 17:04:26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5-19 17:05:19

      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5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公司未及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其次,公司未按约定工资发放且延迟缴纳社保,这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要求补足差额并补缴社保。再次,公司安排放假期间,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工资。最后,公司单方面调岗且未提供合理工作安排,你有权拒绝并要求支付相应赔偿。建议你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5-19 17:05:1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5-19 17:12:37

      公司法务说,我的要求并不实际,如果协商不成,在走仲裁的时候会很麻烦,是这样的情况吗,我看网上说什么打这样那样的投诉电话,我想问问,在实际的仲裁中,我只要求n+1,补足差额,别的不用谈,对于他们来说,目前的状况是仲裁损失更大,才是与我协商赔偿损失更大,当前的法务最怕的是什么,我能作为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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