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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从郑州签合同来干的保安。到这边又签合同。岗位与招聘时严重不符。反复用违约金胁迫不许继续工作。我可以正常离职不付违约金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6-05-16 23:20:0816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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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5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不过你不用担心,根据法律规定,你还是有办法解决的。 首先,如果岗位与招聘时严重不符,这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其次,用人单位用违约金胁迫你,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和他们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沟通无效,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5-16 23:27:11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1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单位没有提供专项培训并支付培训费 ,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回复于 2026-05-16 23:27: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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