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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期间找对方借了5000出院后又找对方要了1000的复查费用,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给了2000,我还了3000对方说剩下的3000给孩子了不用还了,现在又来找我要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路费

劳动争议云南省-昭通市2026-05-02 15:52:5117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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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方要求你支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路费,这两项属于工伤待遇的范畴。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费依法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费用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之前对方说剩余借款不用还了,那只是针对借款的口头免除,并不影响你依法主张工伤待遇的权利。建议你先确认具体金额,保存好工伤认定书、住院记录和交通票据,向用人单位主张这些费用。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联系我帮你详细分析一下。
    回复于 2026-05-02 15:55: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要分清各项费用的性质和责任。首先,工伤期间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复查费等,应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你之前借的钱,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用还,可以视为赠与。其次,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路费,如果对方有义务承担而未承担,你有权要求支付。建议你先和对方协商,明确各项费用的责任和承担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5-02 15:57:30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32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对方是谁?工友还是包工头?
    回复于 2026-05-02 16:39:1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一般指伙食补助费,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路费,若符合规定,通常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已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对方无权再索要;若未享受,应按规定申请,而非向你个人索要。对于借款,对方曾表示剩下 3000 元不用还,若有证据证明是赠与,对方无权反悔索要。
    回复于 2026-05-02 17:18:2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不同级别赔偿标准不一样。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应有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5-02 18:23:4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争议,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6-05-03 07:13: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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