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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作于西安一家服装店,签合同属于外包公司(公司属于江苏省)本月4月30日,区域经理约我因业绩不达标为由约谈我离职,并且沟通5月31日离职且在人力系统上提交申请,告知我因为5月社保费用已产生,如果五月不上班社保就由我全额承担,我在网上查了目前5月社保费用根本没有到缴纳时间,且公司申报社保与我无关,我现在给公司单方面提出今天上完班离职,公司如果5月15日发放4月工资,公司以缴纳社保为由让我承担个人部分及公司部分,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6-04-30 20:45:2313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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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7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公司让你承担社保的公司缴纳部分是违法的。社保费用依法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公司部分必须由公司缴纳,不能从你的工资里扣除。关于离职,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公司同意。如果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劝退你,这属于协商解除,你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建议你把聊天截图、工资条都保存好,如果发工资时扣除了不该扣的部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可以把材料发我,我们再详细分析。
    回复于 2026-04-30 20:47:5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7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公司要求你承担5月社保费用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社保费用应由公司正常缴纳,即使离职,也不应由你承担公司部分。 2. 对于公司要求你承担社保费用的情况,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依法处理社保缴纳事宜。 3.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4-30 20:50: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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