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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工作,我妈61岁当天安排一人厨房煮东西,锅边起了一点火苗后,我妈立马把气关掉了,因入职期间从未培训过消防知识,不知道怎么扑灭以为小火苗自己能灭,周围没有可燃物,突然那个火苗大了一点,有一个员工过来后用灭火器灭了,然后材料都损失了,损失费500元,这个应该怎么承担,他们要求个人全部承担500,发工资克扣500

劳动争议河北省-邢台市2026-04-27 10:45:4218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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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过错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6-04-27 10:46:5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确责任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消防知识培训。你妈妈入职时未接受消防知识培训,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其次,关于损失承担问题,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将全部损失转嫁给员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的损失,用人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你妈妈在发现火苗后及时关闭了气源,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应急措施,不应承担全部损失。 解决方案如下: 1. 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强调用人单位未进行消防培训的过错。 2. 提出合理分担损失的建议,例如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协商承担比例。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4-27 10:48:1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不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6-04-27 11:02: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 20%。你母亲虽造成损失,但餐厅未进行消防培训也存在过错,不应要求其个人全部承担,可与餐厅协商,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6-04-27 15:30: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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