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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0月20号在北京昕喜有限公司入职,被外派到廊坊市香河县喜临门北方工厂工作。2、在2026年4月24号被公司辞退。3、没有签劳动合同,签的是兼职协议,一年的合同,在公司半年公司也没给上保险,并且是公司给我辞退,我想问问公司能不能给我补交保险和半年的工资

劳动争议河北省-邯郸市2026-04-27 09:36:4118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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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虽然签的是兼职协议,但实际工作内容和时间等可能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如果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缴保险等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关于补交保险,如果劳动关系成立,公司有义务为你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3、至于工资,公司辞退你,只要你在工作期间正常提供了劳动,公司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2026-04-27 09:41:1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27 09:42: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兼职协议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公司应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需补缴养老、医疗等社保,但需缴纳工伤保险。若实际为全日制用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还需补缴社保,若属违法辞退,还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4-27 10:04: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27 10:42:1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保存好这个辞退的证据,可以申请补偿
    回复于 2026-04-27 11:04: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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