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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体餐饮店工作6天,每天从早9点到晚9点,实际在岗12小时,被无故开除后,老板拖欠工资,要求下个月发放,且拒绝支付加班费。我们有工作照、聊天记录、店内证照等完整证据,明确约定月工资4000元(含底薪3200+全勤500+饭补300)。现咨询:1. 能否要求离职当日一次性结清全部工资及加班费?2. 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全勤奖、饭补等补贴?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4-14 21:29:4617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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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26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4-14 21:32:1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6-04-14 21:32:26

      可以要求离职当日结清。

    • 律师回复: 2026-04-14 21:32:34

      包括。

  • 蒋博律师
    月帮助53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包含的。
    回复于 2026-04-14 21:32: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可以要求离职当日一次性结清全部工资及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通常应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含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全勤奖、饭补不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则应包含在内。
    回复于 2026-04-15 07:52:28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5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离职当日可以要求,但法律规定不是必须的,加班费计数是按照基本工资,不包含全勤奖和饭补。
    回复于 2026-04-15 10:09: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8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5 13:35: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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