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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因怀孕身体不适及胚胎发育不良遵医嘱请假保胎,3月13天,后因自然流产申请了20天的小产假。学校要扣除三月的全部基础性绩效,50%的岗位津贴,以及100元每天的奖励性绩效、42元每天的考勤履职津贴、10元每天的班主任费等奖励性绩效。且学校认为产假期间也应该按照病假的情况进行扣款。学校规定当月工作不满10天的,要扣除全部基础性绩效,和一半岗位津贴。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6-04-13 10:23:4113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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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6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单位的做法不合法的,产假期间 应当按照出勤正常支付工资的。 只有保胎期间属于病假或者事假,事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
    回复于 2026-04-13 10:26:0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3 12:14:42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8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6-04-13 14:37: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学校的做法不完全合法。保胎假通常按病假处理,病假期间基础性绩效中的生活补贴一般应正常发放,岗位津贴应参照病假规定比例计发,学校不能随意全部扣除。小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应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若学校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可扣除,或其规定不合理不合法,学校不得随意扣除。教师可与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回复于 2026-04-13 20:12:21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6-04-15 15:45: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的做法可能存在问题。首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其次,关于产假期间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不得以病假等理由扣除工资。对于奖励性绩效等,如果学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在请假期间不予发放,需要看该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建议你先与学校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合理待遇。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4-23 17:45: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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