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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号跟领导提了月底离职,领导没同意,4/3号领导让我干完4号就走就走,不给赔偿金,这样做是违法的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珠海市2026-04-04 16:32:261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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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4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已经通知单位离职,单位可以随时同意你离职的,这个没有赔偿金的。
    回复于 2026-04-04 16:33:5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9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是否有领导不同意的证据。
    回复于 2026-04-04 16:55:0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44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提前走那就是辞退,要给你支付辞退赔偿金的。
    回复于 2026-04-04 19:58: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5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04 22:24:47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自己提的离职是没有赔偿金的。这也不需要领导同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6-04-05 07:52: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未与你协商一致,领导强制要求你提前离职且不支付赔偿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于 2026-04-06 08:59:5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2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拒绝。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前离职,且不给予相应补偿,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解决方案如下: 1. 你可以与领导进一步沟通,明确表达你提前30天通知离职是合法的,希望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 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 3. 也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6-04-23 16:14: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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