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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合同写着工作地点全国,但是一直在山东东营项目工作,现在甲方项目退项,公司安排异地项目,可以拒绝吗?这种情况解除合同,公司只愿意赔偿半月工资和缴纳一月社保,这种情况可以申请n+1吗?

劳动争议山东省-东营市2026-03-26 20:48:051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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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4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情况,可以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地点变更,单位辞退,你可以仲裁主张N+1补偿或者2N赔偿。
    回复于 2026-03-26 20:50:0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5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3-26 20:58:0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9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可以拒绝,主张n
    回复于 2026-03-26 22:35:4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5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6-03-26 23:00:34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6-03-27 08:36:3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合同虽写工作地点全国,但长期在山东东营工作,该地点应视为实际工作地点,公司安排异地项目需与你协商一致,否则你有权拒绝。若因公司安排异地项目协商不成而解除合同,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公司未提前 30 日通知的,你可以申请 N+1 补偿。
    回复于 2026-03-27 09:09: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2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异地项目。但公司安排异地工作时,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仅赔偿半月工资和缴纳一月社保,这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1(n为工作年限,1为提前通知的一个月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3-27 09:29: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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