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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有一名女员工工龄6年,连续3年请病假而且每年都请5个月,她是否年年都享受医疗期,和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3-18 15:10:1013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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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5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员工享有医疗期待遇的,医疗期满 ,如果不能正常上班,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6-03-18 15:12:0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女员工工龄6年,连续3年每年请5个月病假,其医疗期应按累计计算。第一年医疗期为6个月,第二年为9个月,第三年为12个月。若其病假未超过相应医疗期,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若员工医疗期满仍不能正常工作,企业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企业与员工沟通,了解病情,必要时要求其提供病假证明。若员工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可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回复于 2026-03-18 15:14:22 咨询他
  • 蒋博律师
    月帮助10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回复于 2026-03-18 15:17:2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该员工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6 年,医疗期为 6 个月,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因此,她每年请 5 个月病假未超过医疗期,年年都可享受医疗期。若她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医疗期满,企业需证明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解除劳动合同不合理。
    回复于 2026-03-18 19:07: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3-18 20:47:3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46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n
    回复于 2026-03-18 21:19:0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49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是否真的有疾病???
    回复于 2026-03-18 21:48:5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他是可以享受医疗期的,如果和他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6-03-19 09:20: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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