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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最近发生,8月底合同到期 2.我们是一所公办民营的小学,我们是学校老师,随着生源减少,民转公的政策,教育局决定关停我们学校,目前准备辞退教师。辞退给了两个选择:(1)带着工龄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协议,受第三方管理,分配到区内小学,甲学校缺人到甲学校,乙学校缺人到乙学校,没有工龄工资,按代课教师管理,没有赔偿金。(2)赔偿n+1,但是区内包括市内不再可能就业,从今年9月份开始将全面采用第三方招聘代课教师,个人教师没有渠道再去学校应聘代课。 3.针对上面的(1)分流,有没有法律依据,需要与哪些部分签订协议(2)辞退后没有工作机会了,是不是应该2n或者更多?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6-03-17 09:06:3818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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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 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协议,这种安排需要明确劳动关系的主体。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选择分流,建议与教育局或相关管理部门明确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2. 辞退后没有工作机会,是否应该获得2n或更多赔偿,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2n。 建议您与学校或教育局进行沟通,明确自己的选择,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回复于 2026-03-17 09:11:1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辞退后没有工作,可以领取失业金,但是2n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于 2026-03-17 10:00:08 咨询他
  • 曹盾律师
    月帮助118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1.那个是协商方案,意思自治。2.你有编制吗?
    回复于 2026-03-17 10:16: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学校因民转公关停辞退教师,若进行分流,需与教师协商一致,强制分流无法律依据,且应与接收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签订合理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于补偿,一般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 n 或 n+1 补偿。若学校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如以辞退威胁限制教师就业选择,教师可主张 2n 赔偿金,否则通常难以获得 2n 或更多补偿。
    回复于 2026-03-17 10:19: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3-17 10:46:18 咨询他
  • 李有峰律师
    月帮助54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可以把合同发过来看一下。
    回复于 2026-03-18 11:08: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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