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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员工,女,今年58岁,未签定劳务合同。 下班后员工回我们租售的宿舍赤脚洗澡,在洗澡间不慎摔倒,第一时间我们送员工去医院救治,检查费及医药费共计1000元,经检查骨擦伤和肌肉损伤,现员工向我索赔医药费误工费3000元,合理吗?我们作为商家需要支付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十堰市2026-01-28 18:04:5415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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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0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这个需要看你们是否存在过错 ,这个情况已经下班休息,因为员工自己洗澡摔倒, 如果不是你们的过错,你们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
    回复于 2026-01-28 18:07:1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考虑。首先,员工在下班后在宿舍洗澡摔倒,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所以不构成工伤。但是,作为雇主,你们提供了宿舍,对宿舍的安全性有一定责任。如果宿舍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地面湿滑没有防滑措施等,那么你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员工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3000元,你们已经支付了1000元的检查费和医药费,对于剩余部分,可以和员工协商,适当补偿一部分误工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误工时间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到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6-01-28 18:09: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8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员工下班后在商家租售的宿舍赤脚洗澡摔倒,商家是否需支付医药费误工费 3000 元,需视商家是否存在过错而定。若宿舍洗澡间存在地面湿滑无防滑措施等安全隐患,商家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损失和过错程度确定;若商家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员工是因自身疏忽导致摔倒,商家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6-01-28 18:24:23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587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属于提供劳务,自身有很大过失,单位补偿一部分
    回复于 2026-01-28 18:42:4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跟工作无关,并且是他自身原因导致的,不需要赔偿
    回复于 2026-01-28 19:20:2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3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
    回复于 2026-01-28 21:33: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1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29 11:25: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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