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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合同里面写,未满两个月要从薪资扣培训费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6-01-25 01:28:3318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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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无效约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复于 2026-01-25 06:50:14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5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单位提供了专项培训吗?
    回复于 2026-01-25 08:54: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用人单位未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或未签订书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或扣除的培训费超过实际培训费用及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费用,则合同中 “未满两个月从薪资扣培训费” 的条款无效,扣款不合法。
    回复于 2026-01-25 08:59: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25 10:11:51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6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回复于 2026-01-25 10:37:5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4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培训费有效,但是太高不会支持
    回复于 2026-01-25 12:19:0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未满两个月就从薪资中扣除培训费,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这个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合同中关于未满两个月就扣培训费的约定超出了上述合理范围,那么这个约定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6-01-26 12:03: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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