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25年11月15号入职深圳一家公司,当天入职当天签合同,但是他们有苏州办事处,我就建议转移社保到苏州,他们同意,当天跟随他们业务出差所以劳动合同就没有拿到,出差到25号后公司人事电话我以不适应公司节奏为由让我离职,我说可以把出差费用以及离职补偿给我就行,到现在出差费用给了但是工作几天的工资没有给到我,请问是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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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即使工作时间较短,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 其次,关于社保转移的问题,虽然公司同意了你的建议,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相关手续,这并不影响你工资的支付。 解决方案如下: 1. 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介入调查并督促公司支付工资。 2. 如果沟通和投诉都无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可能存在的赔偿金。 3. 在整个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这些都可能在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回复于 2026-01-18 16:19: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月帮助61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1-18 18:41:1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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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弟弟陈良浩小时候把我头砸流血留疤,现在我向他索要500元医药费,他不仅赖账,还道德绑架让我给我爸付抚养费,想咨询律师这两件事的法律定性和我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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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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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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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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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