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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上写的试用期基本工资35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是3500元加提成,我是从2024.10.8日签的合同,2025年1月转正,在试用期期间2024年10月到2025年1月三个月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2025年6月发基本工资是3500元扣除社保金额到手2950元,从2025年7月开始到现在2025年12月扣除社保到手基本工资是2450元。在2025年8月有找公司财务说起实发工资与合同工资不符的说,财务说让我找我的上级领导核对面试的时候怎么谈的基本工资,两人踢皮球,后来财务已我签的合同是试用期合同为由说要重签,现在财务也未找我重签合同,我不同意他们的做法,我想咨询一下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0 16:20:3118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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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92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转正后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提成, 你有提成吗?
    回复于 2025-12-10 16:22: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7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司未在试用期为你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你可要求补缴。关于工资差额,若无合法理由,公司实际发放工资低于合同约定违反《劳动合同法》,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补足工资差额。
    回复于 2025-12-10 17:17: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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